「世界和日本」数据库(代表 田中明彦)
日本政治・国際関係数据库
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東京大学東洋文化研究所

[文件名称] 金砖国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指南

[地点] 
[日期] 2022年7月14日
[出处] 金砖国家领导人第十四次会晤
[备註] 
[全文] 

1. 我们注意到,数字技术尤其是移动互联网技术催生了以数字劳工平台为代表的新就业形态,新冠肺炎疫情的持续肆虐进一步加速了新就业形态在各行业的发展。我们注意到新就业形态的出现及快速发展正在改变劳动世界的未来。

2. 我们一致认为,新就业形态给金砖国家带来了机会,满足了雇主、雇员的需求,已经成为新增就业的重要途径。新就业形态还进一步为青年、女性、残疾人、老年人、移民、低技能者、长期失业者等群体提供了获得较高收入的机会,有助于实现金砖国家经济的包容性增长。我们也意识到,新就业形态的快速发展对劳动者权益保障提出了新挑战。

3. 我们忆及2019年国际劳工组织《关于劳动世界未来的百年宣言》,并继续落实历届金砖国家劳工就业部长宣言,包括关于劳动世界未来的治理(2017年中国)、数字经济中的劳动世界未来(2020年俄罗斯)、零工和平台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中的地位(2021年印度)。我们将继续推广以人为本的方法,构建劳动世界的未来,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4. 我们认识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同时存在多种合同安排。我们将努力使雇佣状态的分类清晰、准确、一致,并强调要尊重通过数字平台进行工作的劳动者的权利,为他们提供适当保护。

5. 我们重申体面劳动和公平劳动实践的原则,以及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平等地享受数字技术带来的各种就业机会的必要性。

6. 我们认识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该拥有足够的休息时间,以保持其身心健康。

7. 我们将支持完善国家职业安全与卫生保护标准,鼓励对劳动者和企业进行培训教育,最大限度减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过程中可能面临的职业伤害。

8. 我们将充分考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面临的独特挑战,完善本国社会保障制度,努力为所有劳动者提供社会保护。

9. 我们支持工会的努力,鼓励社会对话,包括集体谈判和三方合作,根据本国行业特点,改善新就业形态的工作条件。

10. 我们认识到,关心支持劳动者的企业文化具有积极作用,鼓励企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打造此类文化。我们也支持企业提高平台算法透明度、公平性和民主参与,将其作为保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重要方式。

11. 我们将努力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和企业提供劳动政策等咨询服务,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为各类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就业服务。

12. 我们欢迎国内政府各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共享数据资源,创新协同治理模式,提升数字化治理的水平和能力,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效率。

13. 我们将以符合国情的方式推动相关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

14. 我们支持探索国家统计方法,收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及其工作条件的数据,为未来更好制定与其相关的政策提供指导。

15. 我们欢迎金砖国家劳动研究机构网络继续深入研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我们将在必要时与相关国际组织保持定期、紧密的联系,并与其他国家分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先进立法经验和良好实践做法。

16. 我们欢迎国际劳工组织与各成员,包括金砖国家,以及其他国际组织,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国际劳工标准,开展持续合作和进一步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