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和日本」数据库(代表 田中明彦)
日本政治・国際関係数据库
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東京大学東洋文化研究所

[文件名称] 二十国集团全球投资指导原则

[地点] 中国 杭州
[日期] 2016年9月5日
[出处] 2016年G20峰会官网
[备註] 
[全文] 

为了营造开放、透明和有益的全球投资政策环境,促进国际国内投资政策协调,促进包容的经济增长和可持续发展,二十国集团成员提出以下非约束性原则,为投资政策制定提供总体指导。

  1. 认识到全球投资作为经济增长引擎的关键作用,政府应避免与跨境投资有关的保护主义。

  2. 投资政策应设置开放、非歧视、透明和可预见的投资条件。

  3. 投资政策应为投资者和投资提供有形、无形的法律确定性和强有力的保护,包括可使用有效的预防机制、争端解决机制和实施程序。争端解决程序应公平、开放、透明,有适当的保障措施防止滥用权力。

  4. 投资相关规定的制定应保证透明及所有利益相关方有机会参与,并将其纳入以法律为基础的机制性框架。

  5. 投资及对投资产生影响的政策应在国际、国内层面保持协调,以促进投资为宗旨,与可持续发展和包容性增长的目标相一致。

  6. 政府应有权为合法公共政策目的而管制投资。

  7. 投资促进政策应使经济效益最大化,具备效用和效率,以吸引、维持投资为目标,同时与促进透明的便利化举措相配合,有助于投资者开创、经营并扩大业务。

  8. 投资政策应促进和便利投资者遵循负责任企业行为和公司治理方面的国际最佳范例。

  9. 国际社会应继续合作,开展对话,以维护开放、有益的投资政策环境,解决共同面临的投资政策挑战。

  上述各项原则相互联系,应视为整体。上述原则基于各国国际承诺,考虑到其国内和更广泛的可持续发展目标和重点,可为制定国际国内投资政策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