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中国乒乓球协会、中国对外友协和日本乒乓球协会、日中文化交流协会会谈公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乒乓球协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代表团和日本乒乓球协会、日中文化交流协会代表团于1972年3月11日至15日在北京,就中日两国乒乓球协会间1972年友好交往等问题进行了友好会谈。
双方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乒乓球协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和日本乒乓球协会、日中文化交流协会间1971年签订的《会谈纪要》是完全正确的,对发展中日友好和乒乓球界的交流起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双方一致表示,今后要继续发扬《会谈纪要》的精神,为进一步发展中日两国人民和运动员之间的友谊而共同努力。
基于这一精神,双方就1972年中日两国乒乓球友好交往达成如下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乒乓球协会将邀请日本少年乒乓球队、日本大学生乒乓球选手友好访华团和日本乒乓球老运动员友好访华团访问中国。
日本乒乓球协会将邀请中国乒乓球队和中国青年乒乓球队访问日本。
中国乒乓球协会代表 日本乒乓球协会代表
宋 中 城户尚夫 山本弥一郎
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代表 日中文化交流协会
王晓云 村冈久平
1972年3月15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