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周恩来总理和日本公明党竹入义胜委员长关于中日邦交正常化会谈的要点 第三次会谈
周 第一次第二次会谈是交换意见。现在我想说一下我们的意见的要点。当田中首相、大平外相访华时最好发表联合声明或联合宣言。
竹入 同意。
周 已想到的有这么几个问题。如果田中、大平两位认为比这多一点或者少一点为好,可以交换意见。
(一)战争结束的问题。我们想用这样的表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之间的战争状态,自本声明公布之日起结束。”
这里所说的这一天是指联合声明或联合宣言发表的日期。
竹入 这个要放进联合声明中去吗?
周 是的。用这样的表述大家都放心。
(二)邦交问题。我想这样表述:
“日本政府充分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提出的中日恢复邦交的三原则。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在这个基础上两国政府建立外交关系并互派大使。”
在竹入先生看来,田中首相方面有困难吗?
竹入 我想没有困难。因为这是田中首相历来的说法。
周 以下就简单了。
(三)“双方声明,中日两国建立邦交,符合两国人民的长期愿望,也符合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
这一条是从中美联合声明中拿过来的,是双方共同强调的第一点。
(四)“双方同意在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处理中日两国的关系。中日两国的纠纷,根据五项原则,通过和平协商解决,不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
上面的一段也是中美联合声明中有的,是基辛格感到得意的地方。(在美国接受了中国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意义上)写进了中美联合声明中的。但我们两国先行付诸实施吧。日本放弃了台湾、澎湖岛。我们支持日本恢复日本北方四岛,这是田中首相根据五项原则发表过的。
竹入 对此,全世界的人中不会有反对的吧!
周 不能反对。
(五)“双方声明,中日两国的任何一方不在亚洲、太平洋地区谋求霸权,反对任何一方与任何国家或国家集团建立这种霸权的企图。”
这也是中美联合声明的第二点,是很有意义的。如果田中首相认为这种提法为时尚早,可以商量。因为这是中美两国达成一致的,所以他们也就不能反对。中日两国接近,美国不能反对,不过,如果有什么国家要出来反对也没办法。
竹入 能就这一表述进行商量值得高兴。对这一点能否接受,我去和田中首相、大平外相谈。
周 总之,旗帜要鲜明。我们合作,如果有人要谋求霸权,我们就联合起来反对。
竹入 即使按这种方式去表述,或者再缓和一些,苏联也会施加高压的吧。
周 无论他们怎样高压,我们都有准备,他们也就无能为力。我们在北方派驻有百万大军。
竹入 周总理的体谅人的这个提议我向田中首相转达。
周 我不想过分勉强田中首相。那么接着往下谈。
(六)“双方同意,两国在建立了外交关系之后,根据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缔结和平友好条约。”
(七)“为了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日本国放弃要求战争赔偿权。”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日本国政府为进一步发展两国之间的经济和文化关系,扩大人员交往,在和平友好条约签字前,在必要和现已商定的基础上分别缔结通商、航海、航空、气象、渔业、科学技术等的协定。”
要等和平友好条约签字后再缔结这些协定就太迟了。和美国不同的是,我们两国之间这样的协定已经有了。中日两国的渔业协定比苏联执行得顺利。
我们现在想到的就是这8条,日本方面如果想到的更多,那也好。
竹入 我通过廖(承志)先生向总理提出的几点都包含在里面了,因此我想日本政府也提不出更多的了。
周 比如,其中对霸权的提法,如果认为太苛刻,可以改变说法,不放进去也行,等将来写进和平友好条约也可以。要不这样,将来和平友好条约就没什么好写的了。
竹入 在我们最为担心的台湾的领土问题、日台“条约”问题上多蒙关照,十分感谢。
周 双方来规定几项默契事项如何,默契事项不写进宣言或声明,能同意吗,请商量一下。现在有三点,田中首相、大平外相也许会说想再多来几项的。
(一)“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解放台湾是中国的内政问题。”
(二)“联合声明发表后,日本政府从台湾撤走其大使馆、领事馆,并采取有效措施,让蒋介石集团的大使馆、领事馆撤出日本。”
竹入 日本政府和台湾有一直继续着邦交的事实。因前面已用了台湾的字样,在这里也能用台湾的大使馆这种说法就好了。还有余地吗?在这一点上无论如何希望能给田中首相、大平外相留一些考虑的余地。
周 我想可以。
(三)“战后,日本的团体和个人在台湾的投资和企业,在台湾解放之际,要给予适当的照顾。”
我们举出三点。田中首相方面如果还想加点别的什么,可以商量。无论在这个联合声明的条文里,或日美安保,以及佐藤与尼克松联合声明的“台湾条款”里都要避免把日台“条约”写进去。你既然来了,就让它成功。邦交如能恢复,一切就成为过去。这是从政治的角度说的,法律就不适用。恢复中日邦交,和人民的政治愿望有密切关系。
竹入 这样,所有的悬案都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