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关于日本国大平正芳总理大臣访华的联合新闻公报
一、日本国总理大臣大平正芳偕夫人,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总理华国锋的邀请,自1979年12月5日至9日,正式访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平总理大臣的随行人员有外相大来佐武郎等。大平总理大臣一行在华期间还要访问西安。
二、大平总理大臣于12月5日和6日,同华总理举行了会谈,就中日两国共同关心的广泛问题,坦率地、建设性的交换了意见。
会谈时在座的,中国方面有谷牧副总理、黄华外交部长等,日本方面有大来外相等。会谈是在非常友好的气氛中进行的。两国领导人满意地认为,这些会谈对进一步增进中日两国间和平友好关系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三、大平总理大臣于12月6日还同邓小平副总理进行了会谈。
四、两国领导人就国际形势特别是亚洲-太平洋地区形势坦率地、认真地交换了意见,确认了对维护这些地区的和平与稳定的深切关心,并且确认中日两国要从各自的立场出发,继续为维护亚洲和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做出努力。
五、两国领导人就中日两国关系全面地交换了意见。两国领导人对于两国和平友好关系自1972年秋邦交正常化以来,遵照中日联合声明的原则和精神得到顺利发展深表满意。两国领导人认为,去年两国缔结的和平友好条约不仅符合两国的共同利益,而且也有助于亚洲及世界的和平与稳定,并且确认两国将根据中日联合声明和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扎扎实实地巩固和发展长久和平友好关系。
六、两国领导人强调,中日两国的体制虽然不同,但是为了进一步加深中日两国人民间的相互理解和相互信赖,今后有必要进一步促进两国间各种级别的交流。
七、华总理向大平总理大臣说明了中国经济建设的方针,并表示为了促进经济建设,希望加强同日本和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
大平总理大臣向华总理表示,欢迎中国在经济建设中同其他国家加强合作。大平总理还说明了日本进行经济合作的基本方针,表示日本政府准备根据中国的愿望,进行积极的合作。
八、大平总理大臣表示,日本国政府对中国现代化建设中优先考虑的“石臼所港建设项目”、“兖州-石臼所铁路建设项目”、“北京-秦皇岛铁路扩建项目”、“广州-衡阳铁路扩建项目”、“秦皇岛港扩建项目”以及“五强溪水力发电站建设项目”,准备进行力所能及的合作。大平总理大臣并表示,本国政府准备为提供不超过500亿日元数额的贷款,作为1979年度的份额而进行合作。
两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关于1980年度及其以后年度有关这些项目的合作问题,两国政府每年将举行一次事务当局的会议,考虑到这些项目的考察、计划和其他方面的进展情况以及日本财政情况等,进行协商。
大平总理大臣表示,对北京现代化医院的建设计划,日本国政府准备给予积极的合作,为此将尽快进行必要的考察和协商。
华总理对日方的积极态度给予高度评价。
九、两国领导人对大平总理大臣访华期间签署中日文化交流协定感到满意,并同意明年尽早开始为缔结科学技术合作协定的谈判。
大平总理大臣根据建设国家的基础在于培养人材的观点表示,准备积极推进包括接受中国留日学生在内的文化方面的合作和技术合作,并表示,作为文化合作的一环,准备从明年度起以具体的形式协助中国开展日语教学。
十、两国领导人满意地注意到,近年来两国间包括贸易的经济交流显著地密切起来,一致认为在平等互利原则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这种交流符合两国的共同利益。
大平总理大臣表明,应中国政府的要求,日本政府正在办理国内手续,以便把日本政府对发展中国家采取的特惠关税制度加以必要的调整之后,使之从1980年4月起也适用于中国。
十一、两国领导人就两国的资源、能源问题交换了意见,一致认为中日两国进一步在这一领域进行合作是可取的。为此,对联合开发渤海石油的谈判达成基本协议给予高度评价。
十二、两国领导人考虑到,政府间的不断接触有利于圆满而及时地解决两国间的各种重要问题,一致认为,今后也要加强两国政府间的对话。为此,作为方法,决定除两国外长间的随时协商外,每年举行一次两国外交事务当局高级官员的定期协商,轮流在各自首都进行。
十三、华总理应日本国政府的邀请,将于1980年5月正式访问日本。具体日期,今后通过外交途径商定。
十四、中国方面高度评价大平总理大臣访华为增进中日两国友好合作关系所取得的重大成果。
日本方面对于中国在大平总理大臣一行访问期间所给予的热烈欢迎和盛情款待表示深切的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