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会议新闻稿
2012年5月11日,上海合作组织(以下简称“上合组织”或“本组织”)成员国外长理事会例行会议在北京举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卡济汉诺夫、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长杨洁篪、吉尔吉斯共和国外交部长卡扎克巴耶夫、俄罗斯联邦外交部长拉夫罗夫、塔吉克斯坦共和国外交部长扎里菲、乌兹别克斯坦共 和国外交部长卡米洛夫参加会议。会议由中国外长杨洁篪主持。
上合组织秘书长伊马纳利耶夫和地区反恐怖机构执行委员会主任朱曼别科夫出席了会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会见了各国外长。
为筹备将于2012年6月6日至7日在北京举行的上合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会议,外长们研究了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本组织框架内各领域合作、提升上合组织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作用等问题,并就国际和地区形势、扩大上合组织同其他国家和多边组织交往等深入交换了意见。
外长们指出,2011年6月14日至15日上合组织10周年阿斯塔纳峰会后,成员国在深化政治、安全、经济、人文领域务实合作,继续构建国际和地区伙伴关系网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促进地区发展繁荣作出重要贡献。
外长们认为,当前国际形势依然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突出,恐怖主义威胁仍未消除,西亚北非局势持续动荡,均对地区形势构成潜在威胁。
外长们对阿富汗形势表示担忧,认为阿局势发展事关地区的和平与稳定。各方支持联合国在解决阿富汗问题中发挥主导作用,支持阿人民和平重建国家的努力。外长们强调,上合组织支持阿成为独立、和平、中立与繁荣的国家。外长们决定提请峰会审议关于给予阿富汗伊斯兰共和国上合组织观察员地位的问题。
外长们一致同意将修订后的《上合组织关于应对威胁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事态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机制条例》草案提交今年峰会批准。
外长们重申将深化在共同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毒品走私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等领域的合作,指出《上合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3年至2015年合作纲要》的制定,有利于成员国在该领域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
外长们强调,成员国在上合组织框架内及其他国际组织和论坛中开展保障国际信息安全领域合作非常重要。
外长们指出,深化成员国在经贸、投资、金融、交通、通信、农业、创新等领域的互利合作,有利于本组织成员国的可持续发展。成员国将抓紧制定上述领域的联合项目。鉴于2012年5月16日至17日将举行成员国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同意就建立上合组织项目合作融资保障机制继续开展工作,包括逐步成立上合组织专门账户、开发银行或各方商定的其他金融信贷机构。
外长们认为,建立国际道路运输便利化的法律基础,将进一步推动本组织框架内的经济合作。
外长们认为,上合组织“睦邻友好年”各项活动顺利实施,进一步增进了成员国人民的传统友谊,为成员国开辟了新的合作空间。
外长们支持进一步发展科技、人文、卫生、旅游、救灾等领域合作。
外长们原则通过了《上合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草案并决定提交元首理事会审议批准。该文件将明确成员国未来协作主要方向,确保本组织更好地行使维护地区持久和平、促进地区共同繁荣的职能。
外长们强调,成员国应更加广泛地吸收上合组织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参与本组织框架内的务实合作和相关机制。本组织愿同联合国等国际和地区组织加强在国际和地区事务中的合作。
外长们提请元首理事会审议关于给予土耳其共和国上合组织对话伙伴地位问题。
外长们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上合组织秘书长伊马纳利耶夫关于本组织秘书处过去一年工作的报告。
会议在本组织特有的和谐友好气氛中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