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关于打击引发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极端化合作的声明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
秉承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致力于共同加强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强调尊重主权、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及《上海合作组织宪章》的其他原则,
决心深化本组织执法安全合作,促进多边合作,在全球、地区、国家层面加强协调,坚持维护平等、共同、不可分割、综合、合作、可持续安全,应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和挑战,
注意到《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上海公约》《上海合作组织反恐怖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反极端主义公约》《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保障国际信息安全政府间合作协定》,
呼吁国际社会发挥联合国的中心作用,加强打击恐怖主义合作,根据《联合国宪章》及国际法原则全面落实联合国安理会有关决议和《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加强全球反恐合作,摒弃政治化和双重标准, 尊重各国主权和独立,并在协商一致基础上通过《联合国全面反恐公约》,
重申任何恐怖主义行为都是不可开脱的犯罪行为,
特别指出,不允许各国利用恐怖、分裂和极端团伙及其支持者实现特定政治和地缘政治目的,
认识到引发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极端化已成为全球性问题,恐怖主义集团及其资助者通过互联网等渠道传播极端思想,以及宗教不宽容、激进民族主义、族群和种族歧视、法西斯主义和沙文主义思想, 对年轻人的认知和世界观造成负面影响,
注意到在新冠疫情等时期,恐怖分子及其支持者为实现恐怖主义目的,越来越多地利用互联网、社交平台及其他信息和通信技术传播极端思想,包括招募人员并煽动实施恐怖行动,以及资助、 策划并筹备恐怖活动,
重申各国及国内主管部门在打击引发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和分裂主义的极端化的首要作用,以及国际和区域组织在该领域作出努力的重要性,
支持上海合作组织与其他相关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在该领域积极开展合作,
注意到上海合作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在打击极端化方面所做系统性工作,包括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 2022 至 2024 年合作纲要》,
声明如下:
一、强烈谴责一切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无论其为何人所为,在何处发生,为何动机与目的而为;强调不应将恐怖主义与特定的宗教、文明、国家和民族挂钩。
二、根据《上海合作组织宪章》和广泛接受的国际法原则准则,通过交换经验和先进做法等方式,加强在打击引发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极端化领域合作。
三、继续落实《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 2022 至 2024 年合作纲要》和成员国打击极端化国家战略。
四、就成员国境内举办的大型国际活动安保问题交流实践经验。
五、促进区域合作,打击引发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极端思想,切断和消除其支持者开展活动的资金渠道和可能性。
六、在国家层面开展信息活动,防范并打击引发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的极端化。
七、在国家层面落实有关计划,帮助激进分子重新融入社会,并防止其再度受到极端思想影响或参与恐怖活动。
八、强调媒体、社会、商界、宗教、文化、教育和其他组织在营造有利于防范和打击极端化环境方面的重要作用。
九、致力于巩固妇女和青年在打击极端化中的作用。
十、根据成员国各自国内法律,合力阻断并删除网络中极端主义和恐怖主义思想内容,对已查明身份的个人和实体采取法律行动。
十一、宣介和谐共生、尊重宗教和文化多样性,增强社会凝聚力、加强文明对话等理念,继续合作打击极端思想及其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