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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東京大学東洋文化研究所

[文件名称] 中美两国元首关于《生物武器公约》议定书的联合声明

[地点] 北京
[日期] 1998年6月27日
[出处] 人民日报
[备註] 
[全文] 

  中美两国意识到生物和毒素武器的威胁,重申双方坚决支持全球范围内全面消除生物武器。双方作为《生物武器公约》(下称《公约》)缔约国,强调《公约》对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性,完全支持《公约》的宗旨和目标,赞成全面加强《公约》的有效性和普遍性。

  中美双方各自重申,决心严格遵守《公约》的各项规定,认真、全面履行各自承担的义务,在任何情况下不发展、生产、储存生物武器,并反对生物武器及其技术和设备的扩散。

  中美两国一致支持加强《公约》有效性的工作,包括建立切实可行的遵约机制。双方对为此设立的特设工作组谈判《公约》议定书的工作予以积极评价。双方认为,该议定书必须包括高效、实际且符合成本效益的措施,以防止扩散及违约行为,并提高透明度。应该制订并实施合适的措施,同时考虑到保护敏感商业信息和正当安全需要以及有关的国内法律法规。双方表示愿意在谈判中进行合作,共同致力于促进议定书谈判早日达成结果。

  中美两国同意努力加强在生物技术领域的双边合作与交流,积极参加并推动和平利用生物技术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