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和日本」数据库(代表 田中明彦)
日本政治·国际关系数据库
政策研究大学院大学·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

[文件名称] 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

[地点] 
[日期] 1945年7月26日
[出处] 战后中日关系文献集,1-3页.
[备註] 
[全文] 

  一、余等:美国总统、中国国民政府主席及英国首相,代表余等亿万国民,业经会商,并同意对日本应予以一机会,以结束此次战事。

  二、美国、英帝国及中国之庞大陆海空部队,业已增强多倍。其由西方调来之军队及空军,即将予日本以最后之打击,彼此之武力受所有联合国之决心之支持及鼓励,对日作战,直至其停止抵抗为止。

  三、德国无效果及无意识抵抗全世界激起之自由人之力量,所得之结果,彰彰在前,可为日本人民之殷鉴。

  此种力量当其对付抵抗之纳粹时,不得不将德国人民全体之土地、工业及其生活方式摧残殆尽。但现在集中对付日本之力量则较之更为庞大,不可衡量。

  吾等之军力,加以吾人之坚决意志为后盾,若予以全部实施,必将使日本军队完全毁灭,无可逃避,而日本之本土亦必终归全部摧毁。

  四、现时业已到来,日本必须决定一途,其将继续受其一意孤行计算错误,使日本帝国已陷于完全毁灭境地之军人之统制,抑或走向理智之路?

  五、以下为吾人之条件,吾人决不更改,亦无其他另一方式。犹豫迁延,更为吾人所不容许。

  六、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者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盖吾人坚持非将负责之穷兵黩武主义驱出世界,则和平安全及正义之新秩序势不可能。

  七、直至如此之新秩序成立时,及直至日本制造战争之力量业已毁灭,有确实可信之证据时,日本领土经盟国之指定,必须占领,俾吾人在此陈述之基本目的得以完成。

  八、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九、日本军队在完全解除武装以后,将被允许其返乡,得有和平及生产生活之机会。

  十、吾人无意奴役日本民族或消灭其国家,但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制裁。日本政府必须将阻止日本人民民主趋势之复兴及增强之所有障碍予以消除,言论、宗教及思想自由以及对于基本人权之重视必须建立。

  十一、日本将被许维持其经济所必需及可以偿付实物赔偿之工业,但可以使其重新武装作战之工业不在其内。为此目的,可准其获得原料,以别于统制原料,日本最后参加国际贸易关系当被准许。

  十二、上述目的达到及依据日本人民自由表示之意志成立一倾向和平及负责之政府后,同盟国占领军队当即撤退。

  十三、吾人通告日本政府立即宣布所有日本武装部队无条件投降,并对此种行动诚意实行予以适当及充分之保证。除此一途,日本即将迅速完全毁灭。

附 一、联合国家共同宣言

(1942.1.1)

  本宣言签字国*注*政府,对于1941年8月14日美国总统及英国首相共同宣言。即大西洋宪章所包含之共同目的与原则,业经予以赞同。并为寻求适当生活、自主独立、宗教自由和保全其本国及其他各国之权利与正义起见,完全战胜敌国,实有必要。同时,各签字国家正对企图征服世界之野蛮与兽性之武力,从事共同奋斗。爰特宣言如次:

  一、每一政府承允对于与之立于战争状态之三国同盟分子国家及其附从国家,使用其全部军事与经济资源。

  二、每一政府承允与宣言签字国政府合作,并不与敌国缔结单独停战协定与和约。

二、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摘要)

(1943.12.1)

  我三大盟国此次进行战争之目的,在于制止及惩罚日本之侵略。三国决不为自身图利,亦无扩张领土之意。三国之宗旨在剥夺日本自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以后在太平洋所夺得或占领之一切岛屿,在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日本亦将被逐出于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我三大盟国轸念朝鲜人民所受之奴隶待遇,决定在相当期间,使朝鲜自由独立。

三、苏美英三国雅尔塔协定(摘要)

(1945.2.11)

  苏、美、英三强领袖同意,在德国投降及欧洲战争结束后两个月或三个月内苏联将参加同盟国方面对日作战,其条件为:

  一、外蒙古(蒙古人民共和国)的现状须予维持。

  二、由日本1904年背信弃义所破坏的俄国以前权益须予恢复,即:

  (甲)库页岛南部及邻近一切岛屿须交还苏联。

  (乙)大连商业港须国际化,苏联在该港的优越权益须予保证,苏联之租用旅顺港为海军基地须予恢复。

  (丙)对担任通往大连之出路的中东铁路和南满铁路应设立一苏中合办的公司以共同经营之;经谅解,苏联的优越权益须予保证而中国须保持在满洲的全部主权。

  三、千岛群岛须交予苏联。

*注*:签字国包括美、英、苏、中、澳、比、加、哥斯达黎加、古巴、捷克斯洛伐克、多米尼加、萨尔瓦多、希腊、危地马拉、海地、洪都拉斯、印度、卢森堡、荷兰、新西兰、尼加拉瓜、挪威、巴拿马、波兰、南非与南斯拉夫等26国(编者注)